site logo: www.tvsmo.com

兩度擄贖被害人 一審6人全判刑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17日電)桃園縣男子林義鑫等6人被控民國97年間2度綁架被害人,第1次得款後竟再重施故技兩次犯案,總計得手新台幣9萬元。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判處7年6月到8年3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據桃園地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涉及擄人勒索的6名被告分別被處以7年6個月到8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6歲林義鑫曾違反懲治盜匪條例判處4年8月徒刑,刑期執行完畢後仍不知悔改,97年8月初再夥同多名友人綁架林姓被害人,並帶往山區,恐嚇若不交錢,將棄屍野外,使被害人心生恐懼,最後在脅迫下被帶往住處取出9萬元現金,才平安脫險。

判決書說,林姓被害人怕受報復,脫困後並未報警;林義鑫食髓知味,8月底計畫重施故技,再度前往住處準備押人取款,其中1名21歲朱姓被告突然改變心意,伺機向被害人表示,「他們還想再押你1次」,讓林姓被害人提早逃脫。

被害人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捕6名共犯。但當初心軟告知被害人逃脫的朱姓男子,仍因參與第1次擄人勒索,判刑7年8月。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