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13日電)台北市晶華酒店地下室設有大型油槽,長年儲存大量重油卻未申報。消防局雖表示釀成大爆炸機率微乎其微,卻凸顯市府相關局處對類似問題,缺乏緊密的聯合稽查機制。
晶華酒店民國79年取得執照後,向北市建管處申請地下5樓為「電氣室」,但業者卻擅自變更用途,設置4個儲油槽,其中3個重油儲槽儲存約5萬公升重油,供飯店鍋爐使用,鍋爐主要產生蒸汽與熱水供應客房,有時也可轉換成電力。
根據北市消防局說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於民國95年10月1日修訂後,飯店儲存重油供鍋爐使用,若超過2000公升,必須提出防護安全計畫,陳報消防局審核;通過安全審核,重油儲備量就允許超過2000公升。晶華酒店的問題在於修法後,業者未依規定提出防護計畫及申報。
北市勞動檢查處科長蔡爾森則表示,在年度例行性勞動檢查時就已知道晶華有油槽,但勞檢處主要檢查鍋爐、壓力容器等危險性機械設備,是否危害勞工安全。
北市建管處今天則以晶華酒店違反建築法第73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根據3個單位的說法,晶華重油槽事件,並非無法可管。
晶華酒店暗藏重油槽,包括消防、勞檢、建管等單位,均有執行安檢的法源與例行檢查項目,卻仍讓晶華酒店在未合法下,使用重油槽多年,凸顯北市稽查機制出現漏洞。是否該再修法,或是檢討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北市府應藉此機會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