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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通緝犯 北市警員遭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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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10日電)台北市警察局大直派出所1名27歲賴姓警員,9日晚上執勤押解任務時,遭到戴姓通緝犯持水果刀刺殺10餘刀,其他警察見狀制伏戴嫌,受傷警員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仍不治。

警方調查,戴姓通緝犯今年50歲,在民國93年曾到衡山指揮所拍攝照片,遭軍方依「要塞保壘地帶法」移送法辦,戴嫌交保後逃逸,遭法院通緝。

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鄭姓警員9日晚上騎機車循線逮捕戴姓通緝犯,呼叫備勤中的賴姓警員協助押解人犯,賴姓警員獨自開警車到場,請通緝犯坐上後座,並未執行搜身和戴手銬的動作。

警車在9日晚上11時25分許開到大直派出所,正要下車時,戴姓通緝犯突然從身上拿出1把水果刀,猛力往賴姓警員背部和頸部刺殺,企圖刺殺警員逃逸。

大直派出所的其他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制伏戴姓通緝犯,並呼叫消防局派救護車前往,載送血流如柱的賴姓警員往馬偕醫院急救。

院方急診室動員搶救,但是賴姓警員受傷很重,頸部大動脈幾乎遭刺爛,無法修補,在失血過多的情況下,院方勉強插管維持生命。

警方和醫院通知賴姓警員的家屬到場,凌晨3時30分許,家屬遠從嘉義驅車直抵台北馬偕醫院,剛進急診室,家屬聽到警方告知,賴姓警員的媽媽激動到站不住,院方遞過1個輪椅,在家屬見了賴姓警員最後一面後,院方進行拔管。

警政署長王卓鈞今天凌晨2時趕赴醫院探視並慰問賴姓警員在台北的家屬,約30分鐘後,王卓鈞面帶哀戚離開醫院,不願意回答媒體的詢問。

大直派出所警員制伏戴姓通緝犯後,戴嫌以夜間拒絕偵訊為由,不願意配合警方製作筆錄,警方先送往拘留室,等待天明之後,再依法偵訊。

警方懷疑,戴姓通緝犯疑似受到極大的刺激或是精神方面有問題,才會發狂似刺殺警員,手段之殘忍非常罕見。

警方表示,由於警員執勤過程為單獨押送、未上手銬、未搜身等,和警員所受的基本訓練不符,台北市警局督察室和總局將在今天進行檢討,並依規懲處相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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