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手機免月租費 辦了就上當
【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送手機,辦門號免月租費。」消費者卻收到588元月租費帳單,要解約還得繳5500元;宜蘭縣政府消保官接到多件申訴案;經連絡,業者竟稱:「天下沒有白吃午餐。」否認免月租費說法;消保官將再作協調,並函請NCC調查行銷門號方式有無違規。
黃姓男子向消保官申訴,接到「林田手機館」余小姐電話,稱「黃大哥是優質客戶,公司要送你一支手機及門號,不使用不需任何費用,不用繳月租費,是公司回饋的專案。」
黃姓男子接到手機及晶片,把身分證、健保卡等證件影本交給對方,9月卻收到遠傳588元月租費帳單;他打電話連絡余小姐,余稱:「當初可能是溝通有誤會,這個是要繳月租費的。」黃姓男子很生氣,認為對方惡意欺騙;不只黃某,吳姓女子也有同樣情形,要解約竟要賠償5500元違約金。
縣府消保官王雅琳說,這是全國性問題,她找來遠傳電信人員詢問,遠傳稱與「林田手機館」合作促銷手機及門號,天下沒有白吃午餐,怎麼可能免月租費?林田手機館指出,可能是溝通上有誤會,絕未說免月租費,會再與消費者協調。
王雅琳指出,業者不能有欺騙行為,消費資訊要充份揭露,消費者與業者各說各話會再作協調與了解,遠傳電信以電話行銷方式促銷門號所引發的爭議,有無涉及相關法令,將函請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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