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7日訊】(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宜蘭的頭城漁會等八家業者,因為被公平會認定在賞鯨推廣協會召開理監事會議時,共同決定出班航次以及搭載旅客數量,涉及聯合行為,違反了公平法規定,因此,八家業者總共被公平會處罰新台幣一百零五萬元。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提出訴願。
公平會是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有宜蘭縣龜山島賞鯨船業者涉及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經過公平會調查發現,有八家業者在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藉著賞鯨協會召開理監事會議時,共同決議採取「聯營機制」,並協調出航船隻相關調度事宜。
由於公平會認為,這八家業者在宜蘭烏石漁港到龜山島、周邊海域相關賞鯨旅遊服務市場的市占率達到九成以上,共同決定出航班次和旅客,將影響市場供需,也違反公平法規定。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說,「他們互相約束事業活動的具體作為就是共同決定出班的航次表,以及共同決定搭載旅客,這是屬於違反公平交易法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
公平會因此決定處罰這八家業者新台幣十到二十萬不等罰鍰,總計金額為新台幣一百零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