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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滅證據 打破珍貴明朝花瓶

【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5日電)董姓竊賊偷了一對明朝古董花瓶,因東窗事發,警方調查時,董賊為了湮滅證據,竟然教唆女友將花瓶打破;被害人看到碎片,心也跟著碎了。

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在民國95年底偵破一起竊盜案,董姓竊賊偷走了黃姓友人珍貴的明朝古董花瓶、清朝古董酒壺和一張民答那峨島虎皮。

不過當時,董賊並未說出贓物藏匿何處,直到案件起訴後移送到台東地方法院,在法官陳弘能循循善誘下,董賊才供出贓物去向,他說,虎皮已經丟棄,清朝酒壺送人,明朝古董花瓶則不小心被女友打破了。

陳弘能調查後,酒壺的確送給友人,虎皮也棄置垃圾車內;不過明朝花瓶部分則有疑慮。董賊供稱,當時他將花瓶交給吳姓女友,吳女不慎摔破後自行丟棄在住家後山。

董賊的吳姓女友則表示,警方調查時,男友擔心留下證據,指示她將花瓶拿去垃圾車丟掉,她想想,若丟在垃圾車內可能會再流入市面,日後會有麻煩,於是她將花瓶扔向山壁。

陳弘能指揮警方前往吳女供稱的山壁,果然找到花瓶的碎片,不過只有一只花瓶的碎片,另外一只不知去向。

黃姓被害人看到珍藏的花瓶支離破碎,心更碎。他說,這對明朝花瓶是民國75年以新台幣230萬元在菲律賓購得。購買之前他還請中國上海大學教授先行鑑定,確定是真品,他才花錢購買。



湮滅證據 竊賊打破珍貴明朝花瓶(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