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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廣告不實 重罰4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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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楊雅民/綜合報導〕「家樂福」連鎖量販店的「天天都便宜」等廣告,被民眾檢舉指稱,廣告不實,其他賣場價格更低。公平交易委員會抽查部分商品確有此事,也未如廣告所稱有「立即調降」價格,裁罰家樂福四百四十四萬元,最高行政法院昨判家樂福敗訴定讞,這是對量販店高額罰鍰的罕見案例。

家樂福表示,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公司收到判決書之後,會討論是否聲請再審。

天天都便宜? 未立即降價差

判決指出,此案是民眾向家樂福彰化店購物,發現其他賣場就同一商品售價較低,該民眾雖辦理退差價,卻發現家樂福五天後才調降售價,並非如廣告所說「天天都便宜」、「只要發現價差,絕對不惜犧牲成本立即調降,隨時掌握最低價格」等保證。

公平會派員持商品型錄,分別在家樂福、全聯社、大潤發等量販店的彰化、高雄和台北天母等地區,對同區域、部分相同商品抽樣進行訪價,發現家樂福確有售價高於其他量販店的情形,也未如廣告所稱,只要發現價差,「立即調降」、「絕對於第一時間內降價」做法。

內部程序問題 考慮聲請再審

家樂福表示,該公司採「天天即時查價」,如果是民生用品,在市調的隔天就會生效,若是其他商品,則於該週週末適用調降後的新價格。

家樂福也指出,內部調降價格須有一定的程序和時間,有可能是各店查價結果並未發現價差,或是未將查價結果彙整到總公司,才有未立即調降價格情形,並無廣告不實意圖。

公平會認為,家樂福不得以內部管理因素,做為無法實現廣告內容的藉口,其廣告已虛偽不實,重罰四百四十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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