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王昶閔、李宜儒/綜合報導〕眼睛是靈魂之窗,但明眸前的鏡片是引路明燈、還是隱形殺手?消保會抽檢市售鏡片77片,結果其中3片受壓後穿孔破裂,可能造成眼球刺傷,不合格率達3.9%;價格動輒幾千元到數萬元的眼鏡,從鏡架到有度數鏡片的說明書和標示卻全數不合格,消保會呼籲衛生署應把度數鏡片納管。
*有度數鏡片 應納管理*
衛生署官員表示,目前僅隱形眼鏡、角膜塑形片屬醫療器材,一般有度數眼鏡尚在研議中。至於驗光師法去年就已送入立法院,將建立驗光師的教考用制度,並規定一定歲數以下兒童,必須由眼科醫師驗光、配鏡。
消保會近日抽查41家眼鏡販售業,調查202支鏡架和55片含度數的鏡片,發現市面眼鏡鏡架及度數鏡片標示全數不合格;台灣驗光人員則尚無國家認證制度。
此外,眼鏡業者交給民眾眼鏡後,5成3業者不會交付配鏡說明書,4成6雖有提供配鏡說明書,內容卻很含糊。
*標示全數不合格*
消保會委託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以國家標準CNS15067檢驗77片鏡片,「緩慢地以10公斤施壓,維持10秒後,看有無破裂。」結果發現羅登光學公司製造的品名ORIENT濾鏡,4片中有2片破裂穿孔;清鳳莊光學公司製造的品名MIKN濾鏡,4片有1片破裂。
消保官組長吳政學表示,目前無度數鏡片由經濟部主管,有度數則由衛生署主管,但對鏡片安全出現問題的業者,卻無法可規範,只能依循消保法中有礙健康安全條文要求限期改善,否則開罰6萬到150萬元。
*業者:標示考慮中文化*
清鳳莊光學公司總經理李邵清表示,鏡片包裝袋背後現採英文標示,未來會考慮中文化,他強調,台灣鏡片品質管理資訊未透明,主管單位應提出具體規範,業者才能遵循配合。
羅登光學公司協理林永宗則質疑,消保會是否以同等級的鏡片進行抽檢?為維護商譽會全面配合完整標示。
吳政學指出,現行驗光人員無國家認證制度,衛生署應儘速推動完成驗光師法,且應儘速與經濟部研訂有度數眼鏡鏡片的球面度數、散光度數、散光軸度、鏡片表面性質等項目的國家標準。
經濟部標檢局表示,有度數的眼鏡鏡片待衛生署擬定相關規範草案後,標檢局將進行國家標準的制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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