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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飲料空杯獎勵金 環署將與業者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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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27日電)環保署研擬以法令公告規定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須提供民眾飲料空杯回收獎勵金,以鼓勵民眾配合回收飲料空杯。環保署今天表示,近期將與相關業者研商。

環保署表示,外帶飲料已成民眾生活習慣,連鎖外帶飲料店每年使用的空杯高達7.8億個,隨意丟棄的飲料杯常導致排水溝渠阻塞,甚至堆積於河岸、海岸,破壞景觀及生態環境。

環保署研擬規定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於拋棄式飲料杯上印製連鎖體系品牌及回收獎勵金金額,並提供民眾回收獎勵金。

環保署指出,未來民眾持2個同連鎖體系飲料空杯,不限材質都可至連鎖體系門市兌換回收獎勵金新台幣1元,預計可鼓勵消費者配合回收工作,減少飲料空杯隨意棄置現象。

環保署表示,回收獎勵金並非押金,消費者無須事先預繳費用,回收獎勵金由業者負擔,以負起飲料空杯回收責任。

環保署表示,近期將邀集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討論回收設施設置與回收獎勵金兩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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