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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百案逆轉 章民強父子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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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太平洋SOGO百貨經營權易主,衍生太平洋建設集團負責人章民強父子被控掏空SOGO百貨,高等法院昨判決大逆轉,一審時七人均判無罪,二審則依背信、偽文、證交法等罪改判章民強等六人有罪,僅會計師洪錫銘仍無罪,其中以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判兩年最重。

其他被告為,八十九歲的章民強判一年,因涉案行為時已逾八十歲,獲減刑為6月、可易科罰金,其子太設董事長章啟光、總經理章啟明及賴永吉各9月徒刑,遠東紡織董事長辦公室副理郭明宗兩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其餘六人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並認定,一審被判兩年、高院另案審理的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無罪的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為共犯,與李恆隆、前太平洋百貨董事長賴永吉分別涉背信與偽造文書罪,這部分由另一合議庭審理。

一審北院當初審理認為,太設集團與SOGO資金往來屬於借款性質,太設在公司帳冊上登載借款為「應付款」等確有登載不實,但章氏父子不知情,也沒有證據證明章氏父子指示會計如此記載,判七名被告無罪。

但高院合議庭認定,章氏父子三人將太百公司銀行存款匯至太設向銀行申請開立帳戶,也無息提供太設周轉,已損害太百及股東利益,此外太設是股票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未揭露太設向太百短期借貸等情,違反證交法等罪。

而李恆隆、賴永吉、郭明宗三人,和林華德受章民強及太設、太百委託負責處理太設等紓困事宜,共同偽造「太流公司增資四十億」,先行辦理增資十億元等會議紀錄,並全數由遠東集團認購增資新股,進而藉此入主太百公司,犯行明確。合議庭也指出,登記在李恆隆名下的太流公司六成股權,係章民強信託登記給李恆隆。

據了解,檢方當初發現太平洋建設因建築業不景氣、銀行利息壓力沉重,章氏父子三人為紓解太設資金缺口,八十九年8月在未經SOGO百貨股東會同意下,多次由太設開具支票向SOGO百貨調取同額現金,前後挪用新台幣廿六億餘元,北檢因此將章氏父子三人起訴;另檢方認定李恆隆三人偽造會議紀錄,使遠東集團認購增資股票入主SOGO百貨一節,也獲二審認同。

本案最早由調查局接獲檢舉,指太設財務吃緊,太設、太百及太流等公司之間疑有可疑資金流動,報請北檢偵辦。此外,SOGO股權之爭,也引發章民強與李恆隆等人互控掏空、背信等罪,章也曾對李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李返還他信託登記在李名下的六十萬股太流股票,但台北地院判章敗訴。

背信難接受 章家要上訴

〔自由時報記者陳永吉、卓怡君/台北報導〕對於高院判決逆轉,太平洋建設表示,章家父子對此項判決結果難以接受,並且將提出上訴;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則指出,他與太設章家並無信託關係,何來背信之說,他也將提出上訴。

太設表示,高院認定章家父子有罪的理由,是以太設向太百融通資金未設算利息為基礎,但太百本來就跟太設關係密切,雙方也有很多的業務往來,兩家公司相互資金往來而沒有計算利息,是商業慣例,但高院仍認為違法,讓人感到遺憾。

對於李恆隆、賴永吉及遠東集團郭明宗等人也被判刑,太設認為,這表示相關人等的確以偽造文書方式取得SOGO經營權,其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判決結果對喧騰已久的SOGO經營權爭議,將具有關鍵的影響。

李恆隆則指出,持有太平洋SOGO股權的太平洋流通公司當初資本額僅一千萬元,由他個人向銀行擔保並借貸二十七億元,買下太平洋SOGO八成股權,之後太平洋SOGO數十億貸款陸續到期,他再向銀行擔保八十九億元,他個人總共向銀行擔保上百億元才救了太平洋SOGO百貨。日前他也請有關銀行回函證明當年這些擔保的數字,已陸續得到八十九億元的證明,希望法官再次詳查。

遠東集團對判決表示,遠東只是單純善意投資人,該判決與後來受邀參與太流公司現金增資的遠東集團無關。遠東集團強調,太設章家有多起涉嫌掏空SOGO的背信行為,高院判決僅是其中一件,另有其他多起案件在北檢偵辦中,SOGO等公司仍將持續追訴其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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