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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封路未申請 路人氣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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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便宜行事惹民怨?台電公司委託民間水電包商,23日上午到豐原市人車熙攘的路口(中正與中山路口)封閉車道,開挖路面,引起交通堵塞並有安全疑慮,路人氣得報警,台電宣稱「只是小工程,以前都沒有申請」,警方則依公路法函請縣府裁罰。

造成交通嚴重堵塞

該施工地點位於豐原市最熱鬧的中正路與中山路口,施工位置又是土地銀行轉彎處,雖然施工範圍不到5坪,卻造成交通壅塞,加上又是路口轉彎處,不滿的民眾立即向豐原派出所報案。

台電指以前均未申請

現場監工的台電台中區營業處豐原區外線課承辦員張朝乾說,該工程只是「地下孔檢點」位置太高,造成馬路凹凸不平,開挖降低高度的小工程,施工時間不到一小時,這種小工程以前從未向路權主管機關申請封閉車道與挖路。

他卻沒有料到該起小工程,竟然會鬧到民眾報案、警察請台電監工與包商到派出所製作簡單筆錄的程度。

警方指出,縱使封閉一個車道,開挖一小塊道路,也要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還要告知警方派員維持秩序,尤其是人車往來頻繁的路口,公營事業單位委託包商擅自封路開挖,豈有法律可言?若發生車禍,後果由誰負責?

警方依法函送裁罰

台電公司也覺得理虧,不斷道歉並保證爾後依規定申請,警方則依公路法第72條「擅自挖掘、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其設施」,函送縣府裁罰,可處5000元至5萬元罰鍰。

類似這種便宜行事亂象,台灣屢見不鮮,甚至引發公共安全疑慮,例如今年3月初,商家、銀行林立的豐原市三豐路,自來水公司委託包商挖路修水管,沒有調閱地下管路位置圖,把口徑比拳頭粗的瓦斯管挖斷,瓦斯宛如乾冰般噴出,消防局與警方緊急封路,商家居民嚇得半死,花一個多小時才解除危機,瓦斯公司氣得要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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