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地制法修正案復議未過關 維持逕付二讀
【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3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民進黨團針對地制法修正草案提出的復議案,院會經過表決,不通過民進黨團所提復議案,維持原決議,逕付二讀。
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增列第83條之1,規定下屆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分別延長任期數月到1年多不等。攸關今年年底縣市長選舉,新任縣市長任期究竟為4年,還是配合直轄市改選延長為5年。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林益世在20日表示,如果地制法修正案拖太久才通過,會讓外界誤以為地制法修法,有圖利新當選上任的國民黨縣市長之嫌,國民黨立院黨團希望儘快修法通過此案。
民進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認為,民進黨團對於新任縣市長的延任,在大方向上是認同的,但細節部分須再討論。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案須由原案以表決器、投票記名或點名表決時,贊成原決議案的立委提出,且須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可於原案表決後的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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