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貨物稅
【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1日電)財政部即將發佈廢止令,未來水果罐頭、雞精、蜆精、魚翅精等都將免課15%貨物稅,廢止令將在26日生效。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說,26日出廠的貨物才適用免稅規定。
許春安下午在財政部表示,賦稅署開會後決定,水果罐頭、雞精、魚精、蜆精、魚翅精、濃縮果漿酵素、排骨當歸湯,由於和飲料性質不同,不宜列入飲料中課稅。
他說,水果罐頭等貨物未來將免課15%貨物稅,26日起生效。
未來仍然需要課稅的飲料包括冬瓜茶、菊花茶、汽水、可樂、運動飲料、水蜜桃水、檸檬水等飲料。
財政部發佈新聞稿表示,貨物稅條例中規定其他飲料品課稅範圍是以酒精成分未超過0.5%,且內含固形量未達內容量50%,以稀釋或不加稀釋後供人飲用的產品。
這些產品包括植物性飲料、碳酸飲料、運動飲料、機能性飲料、乳製品成分未超過50%的含乳飲料以及含糖、甜味劑、香料、色素或其他食品添加物的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