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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
【大紀元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為嚴禁含致癌物之低價乳酸飲料進入校園。桃園縣政府再次函知各校要求徹底落實「高中以下校園飲品及點販售範圍」,營養午餐及外訂餐盒其附餐以水果、奶品為主,不得供應含糖飲料。
依據「桃園縣立各級學校販售學用品及校園食品管理要點」─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可販賣飲品只有七種,包含純果(蔬菜)汁、鮮奶、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其他碳酸飲料及乳酸飲料等,一律不准販售或作為附餐飲料;且販售之各項食品必須有明確的營養標示。
桃園縣各學校均提供學生午餐,為能確保學校午餐食材安全無虞,桃園縣自96年度起由教育處與衛生局組成食材抽驗小組,進行桃園縣學生午餐上游食材供應廠商抽驗稽核工作。
桃園縣政府為保障學生吃得安心,以讓家長放心,特訂定「桃園縣所屬各級學校學生午餐食材衛生檢測管理要點」。抽驗項目為蔬菜-農藥、肉類-磺胺劑、豆製品及加工肉製品-防腐劑等6大項,結合相關單位共同為桃園縣學生午餐衛生安全嚴格把關,以維護學生健康。另因應日前三聚氰胺及油炸酸價等有危健康安全之事件發生,98年度起增加抽驗此2項目。
為杜絕不肖廠商於食材內加入不當食品添加物或農藥殘留,影響學生飲食安全,教育處結合衛生單位從學校進貨做定期和不定期抽驗,希逐漸改善供貨廠商使用不合法添加物和農藥殘留的問題,進而保障學生的飲食衛生,從行動中實踐桃園縣”健康成長,快樂學習”的教育目標。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