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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法說明會 地下電台業者籲暫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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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午舉行「廣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修正重點包括下一梯次廣播釋照的遊戲規則、以及加重地下電台的罰則,因此,地下電台業者齊聚,高分貝向NCC喊話:在完成輔導業者合法化之前,暫時不要修法!業者也強調,如果政府不聽地下業者的心聲,最後他們只能被迫走上街頭。

這一場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對於廣電法修正條文的意見,但卻意外成為廣播電台業者的訴苦大會,砲聲隆隆。不但取的執照經營的業者砲轟,地下電台業者也有備而來,矛頭對準NCC。由於廣電法的修法攸關第十一梯次的廣播頻率釋出,因此,電台業者都相當關心自身的權益。

針對NCC修法,將無線廣播及電視執照加入拍賣,競標等其他手段,業者認為不合理,主要原因是目前經營環境不佳,根本沒有錢競標,萬一採用相關的手段,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楊碧村質疑,目前業界都盛傳可能有中資來台灣收購媒體,台灣的業者都玩不下去。他認為應該維持過去的審議制,不要加入新的手段。此外,對於修正條文中,對於領有執照的既有業者,也訂定了落日條款,只能換發一次或延長,時間也不得超過新法規定的六年,業者的財產形同被政府收走,業者只好跟政府拼命妳現在法令要收回,我們業者財產沒有,只很跟你拼。

多名地下電台業者則是輪番發言,對於政府沒有先輔導,就直接修法提高罰則,甚至出現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會讓許多業者根本活不下去,將來只能選擇走上街頭。一名經營地下電台多年,前後被抄台五次的業者說,每次政府說要開放她就貸款借錢買設備如今早已債務纏身。

地下電台業者也認為:11梯次釋出之後,所有頻道都已經被佔滿,地下電台沒有經營空間,申請合法經營又沒有財力,也不會寫企畫書,等於被判出局

雖然NCC不斷強調,修法是配合預算法的要求,頻道是稀有的公有資源,釋出必須加入其他手段,但不代表一定會採拍賣制。但業者仍認為:廣電法修法內容,廣播業者很難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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