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明指扁瑞士藏1億美金 扁辦促舉證
【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扁家在瑞士有1億美金。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今天請陳聰明拿出證據,並批評陳聰明信口開河、未經查證,顯有瀆職及不適任之嫌。
陳聰明14日在立法院指出,特偵組請求瑞士司法當局凍結扁家1億美元。特偵組人士解釋,這個數字是辦案人員在扁案初期依據部分情資的粗估金額,並非所掌握的實際數字。
陳水扁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總長在國會答詢時,竟然可以信口開河,以未經查證的事實向立委報告,顯有瀆職及不適任之嫌。
扁辦指出,依據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初步認定扁案所謂的犯罪所得,僅國務機要費約新台幣1億4000萬元、龍潭案3億、南港案1億、陳敏薰1000萬,即使加上新起訴的所謂秘密外交零用金33萬美金(約新台幣1000萬元),總計約5億6000萬元,與陳聰明所述1億美金,約33億新台幣,差距有5、6倍之多。
另外,中國時報今天報導,扁家在瑞士藏有1億美金相關事證,扁辦也代為發布由瑞士檢方給陳致中的信函。扁辦還原該段文字強調,這是特偵組向瑞士檢方表示懷疑扁家在瑞士可能藏有1億美金,跟瑞士檢方證實扁家在瑞士藏有1億美金,根本是兩回事。
扁辦表示,中國時報報導前,未向扁辦查證,造成錯誤的解讀與報導,扁辦對此表示抗議與遺憾。
此外,扁辦指出,陳聰明昨天立法院答詢時表示,319 槍擊案有新事證顯示與當時偵辦的結論不符,但319槍擊案是由原特偵組檢察官及當時台南地檢署朱朝亮檢察長所簽結,對此,朱朝亮及檢察機關在偵查期間是否有所違失或疏漏,陳聰明有責任也有義務向外界做完整說明,以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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