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 )林田國際手機館行銷手機手法,誤讓民眾以為手機免費而使用,結果引發付費糾紛,累計80多件申訴案,經消保會出面協調後,業者同意退機,但因已超過7天期限,不予退費。
消保官王德明指出,近日有多名消費者投訴,指業者在電話行銷中告知,只要不將電話卡植入手機,就未開卡,即可免費使用該手機,於是同意業者將手機宅配到府;但實況是,民眾不僅要簽收宅配收據,還要簽核一張同意書,書面內容其實就已註明要繳月租費之類的費用。
消保會目前已請林田國際手機館檢討行銷方式,並請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監督該案及相關電信業者與合作經銷商的行銷方式;另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了解本案銷售行為,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及電話行銷案件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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