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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他命
【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3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在判決中指出,衛生署將維他命善存列為藥品的基準不合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要求衛生署將維他命列為食品。衛生署表示,尊重高院判決,會完備相關法規依據。
媒體報導,高等法院日前在判決中指出,行政院衛生署將維他命善存列為藥品的基準不合法,由於其中涉及維他命價格的差異,引發外界關注維他命究竟該列為藥品還是食品。
中國國民黨團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鴻池表示,知名品牌「善存」的維他命被列為藥品,一顆要價新台幣7元,但是在美國被列為食品,一顆只要2元,消費者簡直成了冤大頭;加上高等法院判定衛生署的「含維生素產品認定基準表」沒有法源依據,他要求衛生署將維他命由藥品改列為食品。
與會的衛生署藥政處技正許蒨文表示,善存要列為藥品還是食品,是以維生素含量和療效決定,衛生署是依據「含維生素產品認定基準表」判別維他命屬藥物還是食品;衛生署尊重高院的判決,也會完備相關法規依據。
對於官員的回應,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並不滿意,要求衛生署到底要把善存列為食品還是藥品,必須在立法院審查衛生署預算之前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