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兌付率97.98% 商家11/2前應兌領
【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淑婷台北 1日電)台財政部國庫署指出,截至昨天為止,消費券兌付比率已達97.98%,共計新台幣815.856億元;尚未辦理兌領的商家需在11月2日前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
提振民間消費,政府今年 1月18日起發放消費券,總發放金額832.65億元,委託台灣銀行等13家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業務。
根據台灣銀行統計,消費券在農曆年假後達到兌付高峰,成功帶動假期買氣。2月分兌付比率高達49.89%,兌付金額為415.401億元;其次為3月、1月,兌付比率各占15.74%、7.45%。
原本令商家擔憂的偽造消費券問題,也未造成明顯影響。
台財政部國庫署資料顯示,截至10月 1日止,偽券兌付金額為 1萬7600元,僅占已兌付金額的0.00002%。共計有35個偽券案鑑定確定,另有6案正在鑑定。
收到消費券,還沒有兌付的商家,應在11月 2日前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款項,無論兌領張數或金額多寡,皆無須支付手續費。若想了解相關兌付規定,可上國庫署網站「消費券兌付專區」查詢(網址://nt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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