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爆很大 岸巡禁用多媒體手機
【大紀元10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邱俊福/台北報導〕海巡官兵騎綠蠵龜、官兵玩「阿魯巴」、光屁股自拍、執勤打瞌睡…,不雅畫面頻頻被PO上網,丟人現眼,海巡署決定祭出「反手機條款」遏止偷拍、自拍、亂拍。
*救形象 防堵一再爆料
為防堵士官兵一再爆料,重創海巡署形象,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最近做出新規定,要求10月1日起,全國各漁港安檢所軍士官進入營區,只能帶一般陽春型手機,至於有照相、錄影等功能的多媒體手機,一律不准攜帶,若違反規定被查獲,將受處分;消息傳出,基層有人議論、有人反彈。
*今起宣導 被查到要罰
過去,海巡官兵執勤時違規使用手機,原本沒有明確的處分規定,現在,違反規定者,未經核准而私自持有,或使用個人無線電設備蒐集、散布未符事實的資訊,影響海巡形象者,依「海岸巡防機關人員獎懲標準表」及「陸海空軍懲罰法」等規定,處以軍、士官申誡、罰勤、士兵禁足,累犯者記過乙次,士兵禁足3天;岸總局表示,初期還是以宣導為主。
岸總局表示,海巡署成立時,岸總局原本規定官兵可攜帶手機入營,但須集中管理,使用時須先報備;90年,針對具備攝影功能的多媒體手機,增訂須集中保管、報備使用;至於一般手機則可個人保管,但執勤時不准使用。
但因通信資訊科技進步,個人無線電裝備、器材,都已附加多媒體影音、數據資料存取或網際網路等功能,導致有官兵不雅影片、照片,近年屢被PO上網,遂認為相關規定若未搭配懲處措施,勢必難以落實執行,於是重新檢討「岸總局暨所屬機關內部民用無線電通信裝備(器材 )使用管制規定」,管控手機使用狀況,免得老是丟人現眼。
*基層怨 要禁就全部禁
不願具名的漁港安檢所軍官及阿兵哥指出,現在的手機大多配有照相、錄影功能,還要另外買一支只有通話功能的手機;另有士官說,要防爆料、洩密,就該全岸巡單位都禁止使用或持有具照相功能的手機。
三軍作法 岸巡已是管最鬆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海巡署岸巡總局規定即日起,漁港安檢所軍士官只能帶一般陽春型手機進入營區使用,基層的軍士官傳出反彈聲音,但相較國軍部隊嚴格的規定,岸巡弟兄們算很爽了!
軍方表示,若經過核備,不具照相功能的手機可以帶入營區使用,但照相手機就完全禁止攜入,一旦被查獲,有相當嚴重的處分。
根據規定,在未經核准的情況下,即使是攜帶不具照相、錄影功能或是可外接記憶卡的手機進入營區,志願役軍士官兵與聘僱人員仍會面臨記過一次,義務役軍官檢束10日,義務役士官悔過10日,義務役士兵禁閉10日的處分。
若攜帶具有攝錄影功能的手機,處罰更重。軍方指出,志願役軍士官兵與聘僱人員記過2次,義務役軍官檢束30日,義務役士官悔過30日,義務役士兵禁閉30日。
檢束與悔過均等同於禁足,也就是不得休假。
全國各漁港安檢所阿兵哥禁帶有照相、錄影等多功能手機入所已宣導多時,海巡署即日起將派員督導並懲處。(記者林嘉東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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