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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8日電)金管會研擬修正期貨商管理規則,將期貨自營商買賣損失準備達新台幣4億元免續提列的金額調降為2億元,並放寬期貨商得持有非營業用不動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研擬修正期貨商管理規則,後續將依規定進行修正草案法規預告程序。
金管會指出,修正草案增列集中保管結算所及中央銀行委託辦理中央登錄公債登記業務的清算銀行,為期貨商得開設客戶保證金專戶機構,以存放期貨交易人抵繳期貨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的有價證券。
金管會表示,這次一併修正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30條,放寬期貨交易輔助人的負責人、業務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配偶得在非委任期貨商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