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我們家的生活開始有所改善。我一九九四年自學大專畢業,一九九五年考取了律師資格,一九九六年開業當律師。這兩年的變化非常快,迅速的扭轉了自己的人生和家裏的經濟環境。母親最近對別人說她享了七年福。算起來就正是我做律師的七年。母親苦了一輩子,在她晚年的時候我終於盡了一些力量讓她過上了一段好日子。
愛一個人,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和那個人的生命聯在一起。一九八五年,青春靚麗的女通訊兵耿和在軍營中與伙食管理員高智晟相遇,被其善良的人品所吸引,從傾心、愛慕,最後兩個生命緊緊地拴在了一起。
九八年在烏魯木齊,有一次高智晟回家交給耿和一筆錢,耿和一看都是零錢,問是怎麼回事,高智晟告訴她:「當事人給我的代理費都是十塊二十塊湊起來的,那是他們的血汗錢。我的錢掙得越多,我的當事人的苦難也就越多!」
命運沒讓高智晟選擇,從他律師執業第一天開始,就匆匆把他拋進了扶羸弱,護一方的角色。很難說這個角色對高智晟最終意味著什麼,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一個維權律師要比其他的律師承擔更為深重的道義,付出加倍的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