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於徽宗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出生在河北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一個貧苦農家。岳飛降生那一夜時,有一隻像鵠的大鳥從東南方飛來,在寢室上飛鳴。父親岳和覺得不尋常,因此便給他取名「飛」,字「鵬舉」。岳飛從小刻苦學習,顯露出文武合一的人格典型,一方面閱讀觴《左傳》,深具儒家君子的特質。
另一方面,他熟讀孫吳兵法,天生神武,能挽弓三百斤,並向當時的射箭名家周同學習射箭,盡得其射箭技術。到周同過世,按時祭拜,岳飛的父親讚賞岳飛不忘本的德行,並要他為國盡忠。岳飛天才橫溢,文采、兵法、武藝的本領似乎與生俱來。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宗澤授岳飛陣圖,並說:「爾勇智材藝,雖古良將不能過,然好野戰,非古法,今為小將,還可應付,他日為大將,非萬全計也。」之後宗澤再問岳飛,岳飛回答道:「所賜陣圖,飛熟觀之,乃定局耳。但古今不同,怎可按固定的陣圖呢?兵家之要,在於出奇,不可讓敵人看清,才可取勝。況且我是小將,帶兵不多,使陣一定,虜人得窺虛實,我軍必敗。」
宗澤再問:「如爾所說,陣法不足用耶?」岳飛回道:「陣而後戰,兵法之常,但不可拘泥於情勢,而且運用之妙,存於一心。」這時宗澤沉默很久才說:「爾言是也。」
同年五月,高宗皇帝即位,改元建炎,岳飛不顧當時位卑職小,上書數千言期望皇上能趁金兵尚未立穩中原,親率六軍北渡,鼓舞將士士氣將金兵趕出中原,卻被認為越權而遭解職。
建炎三年(公元1129 年),北宋首都汴京(今開封)殘破,盜賊王善、曹成、孔彥舟等合兵五十萬,進攻南熏門。岳飛當時僅率領八百兵士,眾皆怕寡不敵眾,岳飛說:「吾為諸君破之。」一手持弓,一手拿著長矛,直衝敵陣,銳不可擋,賊亂,大敗之。然而當時留守杜充決定棄守,南撤建康(今江蘇南京),岳飛力爭:「中原地尺寸不可棄,只要一南撤,以後要回來,非數十萬軍不可。」杜充不聽,岳飛無奈南撤。
同年冬,金人大舉兵,杜充終日宴居,不省兵事,閉門不戰,諸將屢請,杜充仍不理會,岳飛淚流被面,力請杜充出視師。「相公既不躬其事,能讓諸將盡心為國嗎?軍土都不盡心為國,金陵失守,你還能高枕無憂嗎?我岳飛孤軍為國,也無補於國家。」
之後金兵渡江,南宋大將先遁,其它諸將皆潰去,只有岳飛力戰,後援不至,士兵乏食,南京留守杜充降金,岳飛的兵士亦有渙散之心,情勢急危混亂,岳飛乃慷慨言說:「國家待我們甚厚,我們應以忠義報效國家,立功名留史冊,就算壯烈犧牲也永垂不朽!」說完之後,軍土都感動落淚,異志不存。
宜興縣令聞岳飛威名,奉書以迎,稱城內糧食足夠軍隊食用十年,岳飛便率軍至宜興,縣令親自迎接岳飛,常州的官吏、士人、居民放棄家業來此地避兵禍的人不計其數。
次年,岳飛在牛頭山設伏,大破金兀朮,收復建康,金軍北撤。從此,岳飛威名傳遍大江南北,也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作戰驍勇的抗金勁旅「岳家軍」。
岳飛治兵嚴格而有施恩惠,部下有私自拿平民一絲一物者,立刻斬首以明軍紀,軍號「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軍隊夜宿,平民開門讓士兵入屋,無士兵敢入。士兵有疾,岳飛親自調藥,諸將在外防衛,即請妻子慰問諸將家屬。戰死者,岳飛必代為撫育其遺族、遺孤;上級犒賞,均分給軍吏,秋毫不私。岳飛出兵,不妄殺一人,殺其首惡,釋其餘黨,講信義,恩結於人心,連敵人也不懷疑。所以依附於敵人的軍隊,也都有親愛願附的意思。岳飛可說是「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典範,即連金兵都說:「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高宗因隆佑皇太后在躲避金兵的過程中曾經受到過虔州盜匪的驚嚇,加上吉、虔州一帶,盜賊從來都沒有斷過,高宗於是密令岳飛屠城,無論盜匪還是平民都一起殺掉。岳飛平定諸寇後上書高宗,為生民乞命:莫說平民,連盜匪都只誅首惡,而赦脅從。高宗不許。岳飛反覆上書三、四次,高宗才勉強同意。當地的人感激岳飛的再造之恩,為岳飛畫像,供奉在祠堂中祭祀。
岳飛回臨安後,宋高宗親手寫下「精忠岳飛」幾個字,並繡在一面旗上,贈給岳飛。
岳飛帶兵打仗的同時仍留心治理。紹興四年(公元1134年),當岳飛收復京西湖北之地後,便上奏高宗如果募兵營田,朝廷便無軍餉之憂,進可攻,退可守。從此南宋各地將領便募民營田,同時大興屯田之法,寓兵於農,戰備閒暇時讓兵士下田耕作,自給自足。
紹興七年三月,高宗解除了劉光世的兵權,將劉光世的淮西軍全部劃給岳飛統領,正當岳飛準備大舉進軍中原之際,卻被大奸臣秦檜竭力阻撓,於是劉光世所屬的部隊,就不交由岳飛統轄。而高宗出爾反爾,讓他十分灰心。宰相張浚和岳飛商議劉光世的部隊歸屬問題,張浚說:「淮西軍素服王德,我想以王德為統領,呂祉為參謀,你覺得如何?」岳飛回道:「淮西軍是叛亡盜賊所組成的,很容易產生軍變,王德與酈瓊互不相服,一旦將王德升為統領,必會互相爭鬥,呂祉是位書生,不足以服眾,一定要選擇能勝任的大將,不然會有變故。」
張浚再問:「張俊如何?」岳飛說:「張俊為人暴躁而且寡謀,酈瓊也不服他,無法勝任。」張浚再問:「楊沂中如何?」岳飛說:「他和王德差不多,怎能統領此軍。」張浚勃然色變道:「我知道只有你能勝任。」岳飛道:「都督以國事問我,我當然竭盡心智回答,豈有想得到軍隊的私心!」當日即上書高宗,要求解除自己的兵權,回家為母親守墓,上書之後未得宋高宗許可,就逕自往江州廬山東林寺,給亡母守孝。
南宋將部隊劃給王德統領,四個月後,酈瓊帥四萬人投降偽齊,釀成了南宋最大的一次兵變。
朝廷多次下詔要他復職,岳飛不願復職,於是高宗嚴命李若虛、王貴同敦請岳飛,若不成,若虛等人將以軍法論置。若虛初見岳飛,他仍然不肯領詔復職,若虛動之以情義:「你想反抗朝廷嗎?假如堅持不肯,朝廷會懷疑你,你可以和朝廷相抗爭嗎?我等因無法勸動你而受刑,你豈不因我等之死而有愧嗎?」六天後,岳飛接受詔命。
紹興十年,金兵大舉入寇。宋高宗命令岳飛火速應援在順昌(今安徽阜陽市)。岳飛預料此次將能掃滅胡虜,而大軍勝利班師之日,即辭官到廬山修佛。但宋高宗一心議和,生怕岳飛除了應援順昌之外,更向北收復河南河北諸地,於是派李若虛傳達此次進兵限令。甚至說「兵不可輕動,宜且班師。」岳飛見詔,據理力爭,李若虛被岳飛的大義所感動,承擔矯詔罪名,於是岳飛揮軍向北!
兀朮派出一萬五千名精銳身穿重甲,三人一組,以繩索相縛,號為「拐子馬」,是兀朮最強的一支部隊,所向無敵,企圖以此在郾城一舉打垮岳家軍。眾將聞訊均感畏懼,而岳飛卻成竹在胸命令士兵以麻扎刀入陣砍馬足,從而大破金兵,金兵的「拐子馬」從此亦廢。
岳飛軍至朱仙鎮,兀朮將京師兵馬十萬,全數投入戰場。岳飛派遣五百名「背嵬騎」出擊,大敗兀朮的軍隊。各地抗金力量乘時而起,使黃河流域金人號令不行。岳飛見國土將復,歡喜地向部下說:「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可惜秦檜力主和,乃一日降十二金字牌,召還,岳飛對此極為悲痛,東向再拜說:「十年之力,廢於一旦。」岳飛退兵時,中原人民攔住軍馬,哭聲盈野。
高宗紹興十一年,岳飛等被召回臨安,解除了兵權,終被罷官賦閒。金人以「必殺岳飛,始可和議」為條件,秦檜唯恐和議不成,便欲製造冤獄殺飛,飛撕裂衣裳露出背部,刺有「盡忠報國」四大字,連審理的官員都向秦檜說明岳飛的清白,南宋的許多官員也挺身而出,力保岳飛的清白,但秦檜等人仍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岳飛謀反,將岳飛殺害於大理寺獄。
臨刑前岳飛只寫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字,把自己的冤屈全對天日傾訴,冤獄鑄成,天地同悲,岳飛冤死時,年三十九。孝宗繼位後(公元1163年),為岳飛平反。
辨析
(一)請從故事中舉出岳飛為國與為官的矛盾衝突,以及為國與為君的衝突事例,分析岳飛的選擇。
(二)在岳飛的治軍、待民與其它事例中,從哪些事例可以看出他超越了一般「大將」的格局?
(三)請分析岳飛辭官守墓不願復職的心態,高宗再三敦請後而又復職的心態。
(四)岳飛勝利在望時,卻在十二道金牌下悲痛而歸,而不徑搗黃龍?請與第三題比較,理解岳飛當時所處的困境。
(五)為何岳飛是「忠」的典範,從中你體會到的「忠」的內涵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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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滿江紅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
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
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
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附錄)原文與出處
顎國金佗粹編續編
靖康二年
澤大奇先臣,謂之曰:「爾勇智材藝,雖古良將不能過。然好野戰。非古法。今為偏裨尚可,他日為大將,此非萬全計也。」因授以陣圖。先臣一見,即置之。後復以問先臣,先臣曰:「留守所賜陣圖,飛熟觀之,乃定局耳。古今異宜,夷險異地,豈可按一定之圖。兵家之要,在於出奇,不可測識,始能取勝。若平原曠野,猝與虜遇,何暇整陣哉!況飛今日以裨將聽命麾下,掌兵不多,使陣一定,虜人得窺虛實,鐵騎四蹂,無遺類矣。」澤曰:「如爾所言,陣法不足用耶?」先臣曰:「陣而後戰,兵之常法,然勢有不可拘者,且運用之妙,存於一心。留守第思之。」澤默然,良久,曰:「爾言是也。」
建炎三年
冬十一月,金人大舉兵,與李成共寇烏江縣。充閉門不出,諸將屢請,不答。先臣叩寢合,諫之曰:「勍虜大敵,近在淮南,睥睨長江,包藏不淺。臥薪之勢,莫甚於此時,而相公乃終日宴居,不省兵事。萬一敵人窺吾之怠,而舉兵乘之,相公既不躬其事,能保諸將之用命乎?諸將既不用命,金陵失守,相公能復高枕於此乎?雖飛以孤軍效命,亦無補於國家矣!」因流涕被面,固請出視師。充漫應曰:「來日當至江滸。」竟不出。
建炎四年
郭吉在宜興,擾掠吏民。令、佐聞先臣威名,同奉書以迎,且謂邑之糧糗,可給萬軍十歲。先臣得書,遂赴宜興。甫及境,吉已載百餘舟,逃入湖矣。先臣
紹興三年
初,廟堂以隆佑震驚之故,有密旨,令屠虔城,先臣既平諸寇,乃駐軍三十里外,上疏請誅首惡,而赦脅從,不許。連請不已,上乃為之曲宥,就詔先臣裁決。六月,先臣始入城論囚,即諸酋罪之尤者數人,各置之法,余悉稱詔貰之。市不易肆,虔人歡聲如雷。至今父老家家繪而祀之,遇諱日,則裒金飯僧於梵捨,以為常。雖更權臣之禍,亦不變。
宋史: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世力農。父和,能節食以濟饑者。有耕侵其地,割而與之;貰其財者不責償。飛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河決內黃,水暴至,母姚抱飛坐甕中,沖濤及岸得免,人異之。
少負氣節,沈厚寡言,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學射於周同,盡其術,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設祭於其塚。父義之,曰:「汝為時用,其徇國死義乎。」
康王至相,飛因劉浩見,命招賊吉倩,倩以眾三百八十人降。補承信郎。以鐵騎三百往李固渡嘗敵,敗之。從浩解東京圍,與敵相持於滑南,領百騎習兵河上。敵猝至,飛麾其徒曰:「敵雖眾,未知吾虛實,當及其未定擊之。」乃獨馳迎敵。有梟將舞刀而前,飛斬之,敵大敗。遷秉義郎,隸留守宗澤。戰開德、曹州皆有功,澤大奇之,曰:「爾勇智才藝,古良將不能過,然好野戰,非萬全計。」因授以陣圖。飛曰:「陣而後戰,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澤是其言。
康王即位,飛上書數千言,大略謂:「陛下已登大寶,社稷有主,已足伐敵之謀,而勤王之師日集,彼方謂吾素弱,宜乘其怠擊之。黃潛善、汪伯彥輩不能承聖意恢復,奉車駕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願陛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書聞,以越職奪官歸。
三年,賊王善、曹成、孔彥舟等合眾五十萬,薄南熏門。飛所部僅八百,眾懼不敵,飛曰:「吾為諸君破之。」左挾弓,右運矛,橫衝其陣,賊亂,大敗之。又擒賊杜叔五、孫海於東明。借補英州刺史。王善圍陳州,飛戰於清河,擒其將孫勝、孫清,授真刺史。
杜充將還建康,飛曰:「中原地尺寸不可棄,今一舉足,此地非我有,他日欲復取之,非數十萬眾不可。」充不聽,遂與俱歸。師次鐵路步,遇賊張用,至六合遇李成,與戰,皆敗之。成遣輕騎劫憲臣犒軍銀帛,飛進兵掩擊之,成奔江西。時命充守建康,金人與成合寇烏江,充閉門不出。飛泣諫請視師,充竟不出。金人遂由馬家渡渡江,充遣飛等迎戰,王 先遁,諸將皆潰,獨飛力戰。
四年,兀朮攻常州,宜興令迎飛移屯焉。盜郭吉聞飛來,遁入湖,飛遣王貴、傅慶追破之,又遣辯士馬皋、林聚盡降其眾。有張威武者不從,飛單騎入其營,斬之。避地者賴以免,圖飛像祠之。
飛方圖大舉,會秦檜主和,遂不以德、瓊兵隸飛。詔詣都督府與張浚議事,浚謂飛曰:「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而命呂祉以督府參謀領之,如何?」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則必爭。呂尚書不習軍旅,恐不足服眾。」浚曰:「張宣撫如何?」飛曰:「暴而寡謀,尤瓊所不服。」浚曰:「然則楊沂中爾?」飛曰:「沂中視德等爾,豈能馭此軍?」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耶?」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終喪服,以張憲攝軍事,步歸,廬母墓側。
帝累詔趣飛還職,飛力辭,詔幕屬造廬以死請,凡六日,飛趨朝待罪,帝慰遣之。宗元還言:「將和士銳,人懷忠孝,皆飛訓養所致。」
十年,金人攻拱、亳,劉錡告急,命飛馳援,飛遣張憲、姚政赴之。帝賜札曰:「設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遙度。」飛乃遣王貴、牛皋、董先、楊再興、孟邦傑、李寶等,分佈經略西京、汝、鄭、穎昌、陳、曹、光、蔡諸郡;又命梁興渡河,糾合忠義社,取河東、北州縣。又遣兵東援劉錡,西援郭浩,自以其軍長驅以闞中原。將發,密奏言:「先正國本以安人心,然後不常厥居,以示無忘復讎之意。」帝得奏,大褒其忠,授少保,河南府路、陝西、河東北路招討使,尋改河南、北諸路招討使。未幾,所遣諸將相繼奏捷。大軍在穎昌,諸將分道出戰,飛自以輕騎駐郾城,兵勢甚銳。
兀朮大懼,會龍虎大王議,以為諸帥易與,獨飛不可當,欲誘致其師,並力一戰。中外聞之,大懼,詔飛審處自固。飛曰:「金人伎窮矣。」乃日出挑戰,且罵之。兀朮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與韓常之兵逼郾城。飛遣子雲領騎兵直貫其陣,戒之曰:「不勝,先斬汝!」鏖戰數十合,賊屍布野。
初,兀朮有勁軍,皆重鎧,貫以韋索,三人為聯,號「拐子馬」,官軍不能當。是役也,以萬五千騎來,飛戒步卒以麻札刀入陣,勿仰視,第斫馬足。拐子馬相連,一馬僕,二馬不能行,官軍奮擊,遂大敗之。兀朮大慟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勝,今已矣!」兀朮益兵來,部將王剛以五十騎覘敵,遇之,奮斬其將。飛時出視戰地,望見黃塵蔽天,自以四十騎突戰,敗之。
梁興會太行忠義及兩河豪傑等,累戰皆捷,中原大震。飛奏:「興等過河,人心願歸朝廷。金兵累敗,兀朮等皆令老少北去,正中興之機。」飛進軍朱仙鎮,距汴京四十五里,與兀朮對壘而陣,遣驍將以背嵬騎五百奮擊,大破之,兀朮遁還汴京。飛檄陵台令行視諸陵,葺治之。
兀朮欲簽軍以抗飛,河北無一人從者。乃歎曰:「自我起北方以來,未有如今日之挫。」金帥烏陵思謀素號桀黠,亦不能制其下,但諭之曰:「毋輕動,俟岳家軍來即降。」金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覬崔虎華旺等皆率所部降,以至禁衛龍虎大王下忔查千戶高勇之屬,皆密受飛旗牓,自北方來降。金將軍韓常欲以五萬眾內附。飛大喜,語其下曰:「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爾!」
方指日渡河,而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台臣請班師。飛奏:「金人銳氣沮喪,盡棄輜重,疾走渡河,豪傑向風,士卒用命,時不再來,機難輕失。」檜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飛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於一旦。」飛班師,民遮馬慟哭,訴曰:「我等戴香盆、運糧草以迎官軍,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輩無類矣。」飛亦悲泣,取詔示之曰:「吾不得擅留。」哭聲震野,飛留五日以待其徙,從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漢上六郡閒田處之。
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改命萬俟 。 誣:飛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或教 以台章所指淮西事為言, 喜白檜,簿錄飛家,取當時御札藏之以滅跡。又逼孫革等證飛受詔逗遛,命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雜定之,傅會其獄。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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