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孫友廉、林俊宏/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昨天到台北地院針對北院合議庭裁定羈押扁案提出抗告;鄭文龍表示,扁相當不滿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所作裁定,認為蔡等法官有報復心理,可能是不滿扁在總統任內,將國務機要費卷證核定為國家機密,才會押扁。
扁質疑蔡守訓裁羈押 是為報復
蔡守訓對此不予置評,只表示會對當事人及律師聲請書狀依法處理。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昨天說,抗告是當事人權利,特偵組尊重法院裁定。
合議庭昨天收到抗告狀後,已要求書記官儘速送到高等法院,據悉高院昨天傍晚已收到書狀,預定分案後,這兩天就會進行評議並對抗告案做出裁定。
鄭文龍說,若抗告案、聲請迴避案皆駁回確定,將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他相信大法官一定會處理本案。
鄭文龍說,抗告狀主要有兩大理由,首先指出台北地院的收押裁定是違法違憲,其次扁無羈押必要。
鄭文龍到北院遞狀前,另一位律師石宜琳則到看守所探視扁,討論羈押抗告狀內容,扁簽名後,交由鄭文龍、石宜琳提出抗告。鄭文龍說,北院對是否押扁,前後作出兩次不同決定,凸顯押與不押法院各有一半不同意見,承審法官意見歧異,就應裁定釋放,且大法官釋字六五三號解釋意旨,羈押被告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當初周占春裁定不押,羈押案應已確定,再押扁是違法裁定。
對於北院分案爭議,鄭文龍說,已分案的案子還改派不同法官審理,未來不管是否判有罪,民眾都不會相信判決結果,希望蔡守訓等合議庭法官能自行迴避,知所進退、自我節制,蔡等法官心證已很明顯,有偏見、報復和侵害分際等疑慮;至於扁嫂因病多次未出庭國務費案,鄭懷疑可能也是蔡等法官報復扁的原因之一。
鄭文龍說,扁滿生氣的,認為法院已違反程序正義,讓扁很不服氣,但扁還是對法院有期待,因為曾有法官作出公正審判;鄭表示,押扁已影響台灣國際形象,司法高層應處理,否則案子有污點,也讓司法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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