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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
【大紀元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許姓離職警員,被控狠心拋棄罹患癌症的妻、兒遠走中國,許妻每月須負擔5萬元醫藥費、2萬5000元房貸本息,連律師都請不起,經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申請扶助,審查委員通過補助訴訟費,代她請律師打官司,請求給付扶養費。
這名警員原本任職某派出所,2個多月前已辦理離職。他與妻子育有1男1女,其中13歲兒子罹患血癌,瘦小孱弱,頭髮因接受化學治療已掉光。妻子去年4月間也被診斷出罹患乳癌,原本在醫院上班的她,辭掉工作照顧病兒,正需要親人力量支持時,老公卻遠走高飛。
自稱曾受家暴的許妻不甘心,向苗栗地院訴請給付扶養費,但連律師都請不起,只找代書寫訴狀,後來因為付不出訴訟費,官司打不下去,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法扶不但補助訴訟費幫她請律師,且替她擔保,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許某的財產獲准。
不過,許某因已離職,沒有薪水可扣,他名下的2輛車殘值不多,唯一的房子雖登記在許妻名下,卻還有450萬元的高額貸款未繳,反而成為她的經濟負擔,每月須繳2萬5000元房貸本息。加上她與兒子的治癌醫藥費每月高達5萬元,壓得她喘不過氣來,處境堪憐,法扶正尋求其它社會資源想幫她渡過難關。
苗栗地院查出許某尚有一筆十多萬元的離職金,因警政署在台北,已囑託台北地方法院代為執行。許某之前任職的分局同事透露,許某在職時因休假常往中國跑,不顧家計,許妻懷疑他假投資事業之名包二奶,向苗栗縣警察局投訴,許從市區派出所被調往偏遠山區的派出所,隨後據聞借了大筆款項避走中國,沒再返台,連離職手續都是傳簡訊委請妻子代為出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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