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張詠淇/台北報導〕「使用前痘疤滿臉、使用後皮膚光滑細緻…」,這樣的神奇效果竟是用電腦修圖軟體假造出來的!
冒用照片偽造簽名
東森購物推出「魔顏光換膚諮詢券」商品,為刺激銷售,販賣商竟擅用2名離職女員工照片,以電腦修圖在現場誆稱「使用前、使用後」效果明顯,離職員工看到自己的照片被當成使用者見證照還附簽名,狀告侵害肖像權及偽簽姓名。
銷售廠商道歉和解
產品銷售商經理道歉認錯,獲檢方緩起訴;東森購物發言人張韶元對此表示,此案件與東森購物並無關係,該廠商也已賠償26萬元給離職員工,但從此案例之後,東森購物也建立嚴密的審查制度,廠商必須取得見證者的肖像授權書,才能在購物台播出。
檢方調查,東森購物頻道在去年2月間推出「魔顏光換膚諮詢券」產品,在中和市景平路的錄影現場,由販售商盛德竹生物科技公司派業務經理羅詠蕾擔任衛教代表,在錄影現場配合銷售。
離職員工提出告訴
詎料盛德竹生物科技公司為講求廣告效果、刺激銷售量,由羅詠蕾教唆不詳工作人員,將林姓及羅姓離職女員工的個人照,利用電腦修圖程式誆稱「使用前、使用後」的產品效果貼在成果發表廣告樣板上,照片可見「使用前痘疤滿臉」及「使用後皮膚光滑細緻」,並在大頭照上偽簽名字,假冒2人的使用見證。
經林姓、羅姓離職員工的親友看到詢問,林、羅2人始知遭公司盜用個人肖像、偽簽名字,具狀向板橋地檢署提告。
東森稱照片廠商提供
東森購物稱現場促銷活動均由產品公司盛德竹生物科技公司負責,業務經理羅詠蕾到案後坦承是她提供照片,教唆現場工作人員利用電腦修圖製造效果,但照片是公司員工資料、為合法取得,至於放大用在錄影現場確實未經當事人同意,而簽名則是由工作人員簽他人名字,不講觀眾也看不出來是簽什麼名字,希望能和解。
經協商後公司同意賠錢,離職員工撤銷對肖像權的提告,但簽名部分,檢方認為,即便不是簽林、羅2人的名字,但有可能簽到同名同姓人的名字,也有偽造署押的罪責,因羅詠蕾道歉認錯,檢方同意給予緩起訴,條件是向國庫繳2萬元處分金、接受3小時法治教育課程,並立書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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