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認罪
【大紀元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新聞分析
陳致中夫婦與吳景茂昨當庭認罪,法界認為,案情後續發展對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相當不利,甚至還會擴及匯款案其他被告與潛在被告,包括二次金改部分的企業界人士,骨牌效應不可小覷。
以扁珍來說,說法原本定位在匯款金額是政治獻金和選舉結餘款,匯到國外是要當作台獨建國基金及推動台灣外交,根本沒有洗錢和貪污犯意,當陳致中等人自認洗錢之後,極可能動搖合議庭對扁珍的心證。
從法律上來說,檢方在起訴書中,已認定陳致中等人都是扁珍的洗錢等罪「共犯」,再依北院合議庭歷次聲押庭、及國務機要費案和近三天的庭訊心證,多少已透露出合議庭對檢方的認定並非持否定立場,現在「共犯」已認罪,扁珍未來的一審判決結果已呼之欲出。
將來可能最令扁珍難堪的是,未來匯款案開庭時,檢方絕對會以證人身分,傳訊陳致中夫婦及吳景茂等人出庭,與扁珍交互詰問,如陳致中等人維持認罪說詞,扁珍將面臨兒子、媳婦和大舅子(或哥哥 )指控他們犯罪的窘境,萬一陳致中等人翻供,否認先前認罪協定,則可能被審檢論以偽證罪,陳致中等人未來的選擇,一般認為是可想而知。
以法院審判角度來看,當共犯已坦承犯案,主要被告認不認罪,已顯得沒那麼重要,特別是匯款案相關案情已併案交由同一個合議庭審理,類似像先前不同合議庭,可能對是否羈押有相反法律見解的情形已成絕響,未來或許會如扁律師鄭文龍的預料,扁珍須將重心放在「拚二審」。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