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瑪斯擊中以色列火箭 疑為中國製
【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特拉維夫2日專電)以色列襲擊加薩,控制加薩的哈瑪斯集團(HAMAS)以火箭回擊,但擊中俾什巴市的火箭彈,疑為中國大陸製。以色列軍方表示,應為哈瑪斯由國際軍火自由市場輾轉購得。
以色列駐中國大使館則澄清,中國大陸的國防工業屬國營,任何軍火交易必經嚴格控管。
俾什巴(Beersheva)位於以色列南部的沙漠城鎮,去年12月31日遭哈瑪斯集團發射的火箭擊中,據以色列「耶路撒冷郵報(Jerusalem Post)」報導,不具名國防部官員證實,這枚火箭為中國製。
報導說,火箭射程為40公里,類似於前蘇聯時期所製的卡幽沙(Katyusha)式火箭型的122釐米火箭,兩年前第二次以黎戰爭期間,真主黨(Hizbullah)曾密集使用轟擊以色列北部城鎮。
以色列國防部發言人卓爾(Shlomo Dror)答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初步瞭解,極可能為哈瑪斯集團向國際軍火自由市場購得,輾轉偷渡至加薩境內,且國際軍火自由市場販售的武器,通常皆經過好幾手才落入買家手中。
他說,以色列與中國並未就此事相互溝通,畢竟哈瑪斯持有的火箭類型林林總總,包括俄羅斯製等,少說有17國,但最主要還是來自伊朗與敘利亞的奧援。
中國大使館新聞發言人陸京在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說,兩年半前的第二次以黎戰爭期間,真主黨曾發射中國製岸對艦飛彈,擊中以色列軍艦曾引發關注。
他表示,事後雙方進一步溝通後,對於類似事件的處理已有一定程度的默契。即使中國為軍火輸出國,但軍火工業為中國的國營企業,如何出口、輸出給誰等,都有嚴謹的把關程序與作業流程,不可能輕易流入他人之手。
陸京說,不過若中國製軍火輾轉由他國轉賣至其他國家,之後再逐一轉賣,以致於經過多手被其他組織或集團取得,非中國方面所能掌握。
報導表示,四枚於本週命中俾什巴的火箭,內含許多金屬球,可由爆炸點向外散射100公尺遠,此型火箭也曾射向加薩附近的阿什杜德(Ashdod)以及阿什克隆(Ashkel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