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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盡義務多 台教部:公費師資將建立淘汰機制

【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8日電)流浪教師多,但還是有少數「師資培育公費生」,畢業後保障分發。不過,近年來公費生被分發偏鄉後,動輒以償還公費方式解約,教育部擬建立淘汰機制,公費生不再是鐵飯碗。

「師資培育公費生」是延攬培育成績優秀學生未來成為優良師資來源重要管道。學生就讀師範體系學院4年期間,學雜費以公費支出,畢業後分發到偏遠或特殊地區任教,服務至少滿4年,始能申請調動,藉以穩定偏鄉教師來源。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專員林瑋茹表示,師資培育公費生政策立意本善,不過,近來發現有部分師資培育生考上公費後,因已確定被分發,在校成績不盡理想;分發到偏鄉後,又動輒以償還公費方式解除應盡義務,獲取到市區學校任教機會,造成地方政府極大困擾,也影響偏鄉學童受教權利,傷害師資培育公費生政策美意。

為避免公費生表現不符預期,教育部擬建立公費生淘汰機制,公費生就學期間,如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兩學期未達全班排名前30%或80分以上;德育成績每學期未達80分以上,或遭記過以上處分;畢業前未取得全民英檢中級資格;每學年義務輔導偏鄉地區學童未滿72小時者,都會被中止公費資格,同時不負責分發。

已分發到偏鄉任教者,將比照衛生署公費醫師養成作法,先由教育部負責保管教師證書以為履約保證,待4年服務義務屆滿再發還教師證書。

張瑋茹說,教育部已在修法並廣徵各界意見,盼修法完成後,能穩定公費師資素質,確保偏鄉及特殊地區教師來源,保障學生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