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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16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替代役男因為不具軍人身分,無法視同軍人投保,因此仍屬於國民年金投保對象。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自民國97年10月起開辦,依據制度年滿25歲,且未參加公保、勞保、農保或軍保者,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成為被保險人。
內政部表示,替代役男在服役期間雖有參加一般保險,但因未具軍人身分,無法比照常備兵視同為軍人保險納保對象,故仍屬國民年金保險對象。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替代役男納入國民年金,政府已經補助4成的保費,替代役男本人只需繳交6成,也就是新台幣674元,卻比常備兵役多一年的年金資歷,長遠來看是有利的。
新聞稿指出,替代役男退役後,如果參加其他的社會保險,例如公保或者是勞保,服役期間參加的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將會被保留,滿65歲時即可請領國民年金的老年給付,每月約可多領224元。
此外,若服役期間如期繳納保險費,發生身心障礙事故或死亡事故尚可領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每月至少4000元,或國民年金喪葬給付8萬6400元。這項保險採柔性強制加保制,未繳保費者不動用強制執行或罰則,惟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者,如發生傷殘或死亡時,不予支付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