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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荊州法院違法庭審 律師憂審判欠公正

【大紀元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周四(1月15日)早上9點40分,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法院在違反中國刑法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馮峰、鄧天玉,當事人的3位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的發言多次遭到法官打斷。律師們對於無罪的當事人被戴著手銬、穿著囚服受審表示強烈不滿。整個庭審直到下午2點30分左右結束,法官當庭未宣判結果。

據悉,沙市區法院門外一大早停泊了多輛警車,戒備森嚴。兩位當事人的家屬與親朋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

馮峰因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被虐致營養不良,全身癱瘓,他是被人用擔架床抬著進入法庭的。

另悉,因趕飛機而提前離開法庭的江天勇、韓志廣、李春富律師在庭審結束走出法院後,受到不明轎車的跟蹤,他們幾經周折才擺脫了跟蹤。

據3位辯護律師之一的江天勇律師介紹,整個庭審存在違法現象,審判結果的公正性令人擔憂。

知法犯法 法官無視中國刑法

在庭審期間,未被定罪的馮峰和鄧天玉都是穿著囚服被帶入法庭,而且鄧天玉一直被手銬銬著。3位律師當庭提出抗議,但遭到法官拒絕,稱要聽命於法警。

江天勇律師說:「我們要求法官去掉兩位當事人的囚服和手銬,因為它與中國刑事訴訟法裏邊的無罪推定原則相違背,並且韓志廣律師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戒具的問題的司法解釋拿出來全文念了一遍,但是法官稱這由法警根據他們的安排來做出決定。我當庭指出這種違法行為法官應該有權去進行糾正,不能讓這違法的事實展現在法官的面前,但是法官還是拒絕了。我覺得這是非常嚴重的不公的表現。」

辯護詞未讀完 欠物證書證

據了解,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官多次打斷辯護律師的提問,法官非常懼怕律師向當事人提問為什麼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對他們有什麼好處?律師的提問完全被打斷,無法問話。李春富律師的辯護詞最終並沒有宣讀完,法官便草草結束庭審。

另外,當庭提出的證據僅是一張物證的照片,實際的物證與書證並沒有出示。對此江天勇律師指出:「這個現象實際上有違於刑事訴訟法第42條的規定,物證、書證是證據的其中之一,沒有說物證的照片可以作為證據,而且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物證必須當庭質證。」

3位律師對法庭提出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提出質疑,強調以刑事訴訟法以及憲法為依據都沒有法輪功是×教的法律規定,這一罪名是不成立的。

疑法輪功學員被刑訊逼供

據律師表示,他們懷疑兩位當事人在關押期間受到刑訊逼供。

江天勇律師說:「據我的當事人鄧天玉講,她在被抓的過程中,抓捕她的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手續,也沒有著裝(穿警服),並且他被帶到一個賓館裏,在那裏審訊他的人把她銬在一個地方,讓她交待,不交待就不放她。這實際上也涉及一個刑訊逼供的問題。」

而本來身體健康的馮峰全身癱瘓,被人用擔架床抬著進入法庭,被懷疑他在關押期間被虐待。

江天勇律師認為:「整個庭審法官沒有堅持基本的法制理念,對這一點我是覺得我很擔心怎麼樣能保證這個案子的公正的審理以及做出公正的判決。」

據明慧網消息,2008年7月5日下午5點左右,鄧天玉在去馮峰的家時被當地國保跟蹤,鄧天玉剛一進門,還沒與主人說話,隨後跟進一男一女,主人問:「你們進來幹什麼?」兩位便衣說是公安局的,說話間又跟進幾人,進來就抓鄧天玉,5名便衣將鄧天玉強力摔在地上壓住,將鄧天玉雙手反扳至背後,把手銬住押走。馮鋒也被強行綁架。

隨後,馮鋒的住宅被非法抄家、拍照,被抄走電腦、印表機、燒錄機等私人貴重物品。

馮峰先被戴著手銬關押在沙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科)5天後,他被送到荊州市沙市區第一看守所,鄧天玉也被關在此地。(//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