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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
【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15日電)內政部表示,消費券通知單發放作業將在今天完成。若仍未收到領券通知單,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查詢或補發。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消費券統一發放日為18日,發送消費券領券通知單工作將在今天完成。民眾如果未收到領券通知單,可直接聯絡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查詢或補發,或到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屬服務網站(//3600.moi.gov.tw),輸入戶籍地址或身分證字號,即可查詢發放所或對應郵局地點。
至於持居留證件領券人(外籍配偶等)若未收到通知單,內政部表示,可至移民署網站或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以居留證件號碼查詢消費券發放所地點,或洽詢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協助查詢。
內政部表示,民眾必須持憑新式國民身分證才可以領取消費券,但截至98年1月11日止,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尚有5萬3396人,占應換證人數的0.28%。內政部呼籲民眾,儘速利用這兩天的時間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以免無法順利領取消費券,影響權益。
同時,針對未成年國民領取消費券一事,內政部表示,未成年人以及受禁治產宣告者的消費券,係由法定代理人、暫時監護人領取。領取時除了攜帶領券通知單及法定代理人、暫時監護人個人的身分證明及印章之外,還要攜帶受禁治產宣告人的國民身分證,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中三者擇一即可,不需要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