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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
【大紀元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消費券即將在18日發放,縣內民眾均已收到通知單,惟領取時間欄內容不一,有的註明當天「上午」領取,有的則是「下午」,令民眾備感疑惑與不解;縣府指出,這並非強制性,僅是好意提供民眾參考,避免民眾過度集中領取,減少等候時間,以利發放作業順利進行。
民眾最近收到通知單後,對發放事宜有一大堆疑慮,頻向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長等詢問;南投市三和里長謝銘津昨接獲1家老人安養院說,院內收容人之中有10人已無生活自理能力,其身分證雖由院方統一保管,但沒有印章,可否由院方以簽字不蓋章方式代領。
縣府民政處指出,申領人及受託人領取消費券時,必須出具身分證,最好帶印章,不要由他人代簽,以減少糾紛,而通知單標明「上午」或「下午」領取的字眼,係政府一番好意,如某里有20鄰,則建議前10鄰上午前往,後10鄰則最好集中在下午,但「僅供參考」,並無強制性,民眾可依自己需求安排時間前往領取。
縣府也由民政、人事及政風等3單位成立消費券發放作業統計及協調聯繫中心,電話2246048,警方也在發放場所安排2名警力維護秩序,各分局也設立應變中心,為消費券發放當天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