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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首件 男子網咖抽菸 被開罰單

【大紀元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從1月11日實施,苗栗縣衛生局漏夜加班稽查,13日晚上在苗栗火車站附近1家網咖店內,發現27歲徐姓男子公然在店內吞雲吐霧,稽查人員當場開出全縣第1張告發單,因徐某是初犯,從輕裁罰2000元。

衛生局企劃課長謝美倫率領菸害稽查員,13日晚間在警方陪同下分赴多家網咖、電玩店、夜店稽查,在苗栗火車站附近1家網咖店內,發現徐姓男子公然在包廂內吸菸;衛生局稽查人員到場時,徐某的香菸仍在燃燒,從香菸還留有3分之2的長度,研判可能已吸了3口。

由於這家網咖店已依法張貼禁菸貼紙,業者也未提供菸灰缸,徐姓男子是利用吐檳榔汁的塑膠杯當做煙灰缸,衛生局認定業者免責,只告發徐某,近日將把裁罰處分書寄到他家;徐某被查獲時態度良好,表示知道菸害防制法的新規定,但衛生局人員婉言問他「為何明知故犯」?他笑而不語。

謝美倫指出,成年人違反菸害防制法,每抽1根香菸罰款2000元到1萬元,初犯通常都採最輕罰的2000元,累犯從重罰款;被查獲人如果未成年就不用罰款,在學學生必須到學校接受3小時的「戒菸教育」課程,中輟生必須到住家所在地的衛生所上課,這包括2小時的戒菸方法及1小時的拒菸技巧。

謝美倫表示,未成年被查獲違反菸害防制法,如果事後拒不接受「戒菸教育」,家長將連帶受罰2000元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