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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與湖山水庫未執行環評承諾 環署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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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3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97年度共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347件,包括高鐵建設、捷運工程、湖山水庫等各類型開發案,其中43件未落實承諾,遭受告發處分,如中油公司與湖山水庫等。

環保署表示,為了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一定規模或區位的開發行為,必須做環境影響評估,經環評主管機關審查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及主管機關監督開發情形;未依環境影響評估內容確實執行者,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指出,分析違反環評法遭處分原因,以監測計畫未確實執行佔多數,約有3成;分析違規罰鍰案件開發行為類別則以文教、醫療佔多數,總共有12件。

一些公部門與事業單位這次也被環保署列入開罰名單,包括中油公司未遵守施工規範破壞藻礁,被罰新台幣150萬元、湖山水庫因施工區域的地表開發裸露面積廣大,被罰50萬元。

環保署呼籲,維護優質生活環境是所有人共同責任,開發單位進行開發行為時應將環境保護列為重點工作,詳細了解環評內容並落實執行;民眾如果發現周遭開發行為對環境品質產生不良影響時,也可向環保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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