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擺煙灰缸 未貼禁菸標示 高市開二罰單
【大紀元1月12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昨天上路,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天繼續分組實地稽查各場所實施情形,查獲兩起違規事證,一家保險公司在男生廁所擺放煙灰缸,另外一家商行則是出入口沒有張貼明顯禁菸標示,兩者都因為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台幣1萬到5萬元罰鍰。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和全市12個衛生所今天兵分多路,針對三個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包括餐飲店、旅館、商場、醫療院所、KTV、車站以及政府機關,總共稽查了527家,結果525家合格,2家不合規定,一家產物保險公司被查獲男生廁所裡面仍然擺放煙灰缸。
另外一家商店則是出入口沒有張貼禁止吸菸的貼紙。衛生局稽查人員立即對這家保險公司和商店開出罰單,衛生局表示: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可處以新台幣1萬到5萬元罰鍰,衛生局再次提醒禁菸場所應儘速依規定張貼禁菸標示,並移除煙灰缸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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