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2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將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一併納入扶助。此外,條例也將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納入創業貸款補助對象。
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單親家庭日益增多,據調查,民國93年台灣單親家庭中,有45%是單親爸爸,若政府忽略對單親爸爸的照顧,將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修正條文將條例名稱刪除「婦女」二字,並將受家暴男性、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一併納入扶助範圍。
修正條文明定,弱勢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比例由現行的30%,提高為60%。
此外,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現行條例中對於家暴受害婦女的創業貸款協助限於有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者,但家暴受害婦女普遍缺乏社會支持,政府應比照喪偶、單親等特殊境遇女性,對家暴受害婦女提供必要的創業貸款協助。
修正條文放寬讓有創業意願的家暴受害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不過,此條文必須配合家暴法修法,院會今天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儘速修法。
至於此條例施行日期,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相關部會儘速籌措經費,讓此條例修正公布後3個月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