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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弱勢家庭 最想用消費券買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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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孫友廉/台北報導〕小福的媽媽罹患疾病無法打理家務,爸爸脊椎受傷,無法做粗重工作,只能靠著打零工養家,政府即將發送消費券,但小福的爸爸還是憂心地問:「消費券可以給小福上學註冊嗎?」他非常希望能讓小福繼續就學。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大環境不好,連照顧孩子都成了弱勢家庭的沈重負擔,去年的出養諮詢來電高達七百三十六通,比前年增加四成,經濟困難已經超越未婚生子,成為孩童出養的最大原因。

兒福聯盟昨天發表「弱勢家庭消費券使用意向調查報告」,發現近五成民眾打算把消費券用在休閒娛樂上,但弱勢家庭只想讓生活過下去,「九成以上的弱勢家庭打算購買白米、蔬果、肉類及小朋友要喝的奶粉等基本民生物資」。

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可以買六罐奶粉,讓一個棄兒或是弱勢家庭寶寶至少三個月不挨餓;可買十五包三斤的白米,幫助十五個家庭一個月不斷炊;可以買三床棉被,幫助三個弱勢家庭孩子在寒冷的冬天也能一夜好眠。

但是消費券並非萬能,像是弱勢家庭迫切需要的房租與水電費、醫療健保費與公立學校的學費等,都不能支付。王育敏說︰「擔心民眾減縮現金捐款,改捐消費券,將對民間社團造成營運與協助案主的困難,特別呼籲現金捐款永不嫌多。」

即日起到2月11日止,只要完成捐款或捐消費券,可以憑捐款收據到全台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門市換取禮盒。捐消費券專線:02-25505959#1;網址是www.children.org.tw。

而身處監所收容人如何領取消費券?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凡去年12月30日前入所的收容人,都在該所領取,之後入所者,仍由家屬代領。

若收容人決定在所內購買福利社物品,依據法務部新訂的相關規定,可超過原本每天每人可花新台幣二百元的限額,允許每天可花費消費券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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