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規定 台教部籲各級學校配合
【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0日電)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明天上路,為維護師生健康,台灣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配合新規定,目前正在擬菸害防制實施計劃,包含菸害防制教育、戒菸教育等。
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遵守新規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菸,場所包括室內與室外區域;大專校院室內場所禁止吸菸;學校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能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
教育部指出,近年來,台灣地區青少年吸菸比率逐年上升;研究顯示,成人吸菸者大部分從青少年即開始吸菸,大約有90%吸菸習慣開始是青少年階段。2005年台灣地區成人吸菸行為調查也指出,有63.3%的曾吸菸者吸第一支菸的年齡在18歲以前。
教育部指出,配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訂定「高級中學學校菸害防制檢核表」及「大專校院菸害防制檢核表」並於去年12月中旬函文各級學校,全面檢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大專校院禁菸環境與作法是否合於法令規定,並請學校以自我檢核方式主動發現並解決問題,建立無菸害健康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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