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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公文案對質 扁葉各說各話 不排除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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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是否曾將前第一家庭涉洗錢情資公文交給前總統陳水扁,因兩人各說各話,變成羅生門,台北地檢署昨天首度傳訊他們同庭對質。據悉,兩人說法仍不一致,檢方認為,若窮盡調查能事仍無法釐清真相,不排除要求測謊。

檢尚未向當事人提出要求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指出,測謊要當事人同意,而且身體狀況也必須許可,目前還在初步調查階段,尚未向當事人提出此要求。這是我國司法史上前總統與前調查局長上偵查庭對質的首例。

一位是前調查局長、一位是前總統,一位說有交公文,一位說沒收到公文,檢方表示,兩人中一定有一人說謊,因此傳訊兩人說明,葉盛茂上午九時十五分由律師杜英達陪同抵達,他面對媒體訪問表示會「坦然面對、據實陳述、也會充分配合」,隨即快步走上二樓;扁在近十一時抵達北檢,不發一語上樓應訊。

檢方安排在北檢二樓最盡頭的第一偵查庭訊問兩人,走廊上滿佈國安局人員,不讓靠近,據透露,葉應訊時,扁先在隔壁第二偵查庭等候,近中午時,檢方安排兩人同庭應訊,檢提示日前在葉家搜獲的公文影本給扁詳看,要他回想是否曾收到這樣的公文,扁的說法與之前差不多,表示沒有看到什麼公文,只有情資,葉則說他的確把公文含附件面交扁。

扁與葉分別在十二時十五分及卅五分結束庭訊離開,兩人受訪時均稱,檢察官特別交代,所有偵訊內容都列為機密,不得對外公開。

檢方追查,今年1月28日,調查局收到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通報扁媳黃睿靚在瑞士開戶及資金進出的情資,製成文號「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受文者為最高檢察署的公文,葉指要面交檢察總長陳聰明,但沒送,全案上月爆發後,檢方依隱匿公文罪將葉起訴求刑二年六個月。

昨安排對質的台北地檢署第一偵查庭,為當初法務部長陳定南任內指示北檢委請專家設計完成的「示範偵查庭」,前總統李登輝因興票案作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炒股案出庭等大案都在此開庭,因此也有「名人偵查庭」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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