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雄:舊制勞工自退選項與勞委會達共識
【大紀元9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四日電)中國國民黨智庫今天召開「六十歲自請退休案討論會」,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會後表示,強制勞工退休年齡提高到六十五歲後,應增加自請退休選項,與勞工委員會副主委潘世偉達共識。若修法通過後,在同一單位工作滿十年的六十歲勞工,可自請退休。
徐中雄領銜提案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已到立法院衛環及勞工委員會初審階段。
徐中雄受訪時說,立法院五月十四日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儘管原意是要保障勞工工作權,卻影響適用勞退舊制且預期在屆滿六十歲時被強制退休者權益。
他解釋,2005年勞退新制上路前的勞工面臨新舊制選擇時,主管機關建議年齡接近六十歲且在職公司財務健全的勞工應選擇舊制。依舊制規定,要自請退休必須符合兩要件,一是「在同一單位工作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二是「在同一單位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徐中雄表示,在勞退新制上路時約五十五歲到六十歲勞工選擇舊制,因不符上述兩項要件無法自請退休,所以預期能在屆滿六十歲時用強制退休方式領取退休金;但強制退休年齡現在延後五年,連帶影響這批勞工生涯規劃與權益。
徐中雄於是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年滿六十歲者」,得自請退休;但下午與會的潘世偉認為若只增訂年滿六十歲者,可能造成資方壓力、增加資方勞退成本。
他說,討論後決定增訂文字「工作滿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得自請退休。此處工作滿十年以上,指在同一單位服務。
徐中雄認為,修正勞基法第五十三條並不影響想繼續工作的勞工,但能增加適用舊制而想退休勞工的選項。由於多數勞工適用勞退新制,此項修法可視為過渡時期的保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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