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要犯遣返 刑事局:無法掌握主動權
【大紀元9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四日電)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因台中商銀超貸案,遭最高法院判刑十一年確定前棄保潛逃國外,媒體報導曾正仁在中國大陸落網。對此,刑事警察局今天表示,已透過兩岸合作打擊犯罪管道去電查證,但目前尚未獲得具體回覆,至於通緝要犯的遣返,我方並無法掌握主動權。
對於電子媒體報導,刑事局高階警官上午表示,通緝要犯的遣返,我方並無法掌握主動權,對於媒體報導的說法,應該是「誰放的消息,就該向誰查證」。
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因涉台中商銀、彰化銀行超貸、掏空順大裕資產、股票違約交割等案件,其中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偽造文書部份,最高法院在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八日判決十一年、併科十五萬元罰金確定,其餘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但曾正仁卻在判決確定前三天出境,棄保潛逃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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