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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明審查大法官人選 民間團體提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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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三十日電)立法院明天審查總統馬英九提名的五位大法官人選。由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對外發布評鑑報告,聯盟從台灣大學教授黃茂榮的論文數量、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葉百修過去曾出現與釋憲案牴觸的判決,質疑兩人大法官的適任性,希望兩人能在審查時有所回應。

評鑑聯盟是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六個民間團體組成。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表示,為促使立法院提昇審查水準,避免羞辱式與過於意識型態的詢答,聯盟明天將發起民間團體全程監督立法院審查過程。

瞿海源提出評鑑報告的通案意見指出,這次大法官提名人從總統提名到送交立院審查過程匆促,壓縮公民社會參與審查、評鑑的機會,人選僅納入「審」、「學」代表,完全未考量在野法曹「辯」方。此外,歷來皆有大法官未做滿屆期即轉任其他行政職務,將職務當做「升官」跳板,與社會對於「大法官」的期望有落差。

聯盟執行長林峰正根據評鑑報告,就其中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茂榮、葉百修提出疑問,希望兩人能在立法院詢答時有所回應。

林峰正指出,就黃茂榮所提供的論文著述資料,總計一百九十四篇論文,其中僅十九篇出自其他期刊,其餘皆來自黃茂榮所創立的「植根雜誌」,專業學術表現令人存疑。

另外,黃茂榮之妻與近親經營與其法律專業相關的植根國際資訊股份公司,雖是從事法律資訊相關業務,但來往客戶包含台北市法規委員會、台北市訴願會及考試院等公家機關,甚而植根國際所屬事業單位中更包括以收費方式處理卡債的相關業務,牽涉諸多涉及利益迴避議題,也與他未來出任的大法官身分不甚適宜。

至於葉百修部分,聯盟認為,葉百修過去在行政法院判決當中,所參與土地徵收行政法院判決意旨,與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00號解釋意旨曾有明顯相左事例,因此質疑葉百修以後若要作為釋憲的大法官角色,值得公民社會審慎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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