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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
【大紀元9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三日電)消防署專案小組今天在朴子市一家檳榔攤,查獲爆竹煙火一千一百八十公斤,並起出防靜電褲、操作說明書等物品,因而懷疑業者私製爆竹煙火;由於將爆竹煙火放置在人煙稠密的檳榔攤,已涉及公共危險罪嫌,目前全案正由警方偵訊中。
專案小組表示,消防署是在追查今年四月間,由一家報關行合法進口四萬公斤的過氯酸鉀、氯酸鉀流向時,查到進口業者正是在朴子地區開設檳榔攤的鄭姓業者,並於昨天下午在檳榔攤後方的一輛貨車上,查獲過氯酸鉀九大包、重達兩百二十五公斤。
由於過氯酸鉀、氯酸鉀是製造爆竹煙火的原料,而且專案小組在查緝時,檳榔攤有人緊急將鐵捲門拉下,將查緝人員阻擋在外,讓查緝人員認為極不尋常。專案人員趕緊透過警方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今天上午十一時才持搜索票喝令業者開門。
經專案小組會同嘉義縣消防局清點現場爆竹煙火數量,直到下午三時才清點完畢,總共在檳榔攤內查獲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六百五十公斤、無認可標示五百三十公斤,總計一千一百八十公斤的各式爆竹煙火,以及製造原料氯酸鉀兩百五十公斤。
根據鄭姓業者表示,他是向國內一家合法爆竹煙火業者承租倉庫,並以合法業者的名義向大陸訂購爆竹煙火進口。由於合法業者儲存爆竹煙火的倉庫,每月租金高達新台幣十萬元,而農曆七月,民間認為是「鬼月」,幾乎沒有人在施放爆竹煙火,爆竹煙火銷售量少,他為了節省租金,於是將爆竹煙火搬運到自己經營的檳榔攤存放。
但因專案小組在現場起出三件防靜電褲、操作說明書等物品,因而強烈懷疑業者私製爆竹煙火。不過專案小組表示,不管所查獲的爆竹煙火是否合法,把危險性極高的爆竹煙火,放置在人煙稠密的住宅區,就已涉及公共危險罪嫌,目前全案已交由警方進一步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