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三度派檢偵辦 查獲不法
【大紀元9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表示,他從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到台南檢察長任內,從未放棄追查徐維嶽案,曾三度指派檢察官偵辦,但前二次分案後疑被洩密,相關人都封口而不了了之,經他另商請與徐維嶽故鄉斗南有地緣關係的蔡啟文檢察官「暗訪辦案」,不簽文分案,果然查出徐涉收賄,朱朝亮強調,有相關資料可查,可受公評。
朱朝亮說,他任職雲檢時,九十三年2月指派洪紹文、施添寶檢察官會同政風人員查辦,但似乎被洩密,警察等相關人都閉口不敢講,三個月後簽結。
九十四年3月,朱朝亮又接獲徐維嶽情資,他指派蔣得龍檢察官偵辦,但相關人也是閉口不談,似乎一分案,還沒偵辦,當事人就收到訊息,朱朝亮遂採第三管道辦案,由對徐故鄉斗南熟悉的蔡啟文檢察官「暗訪」,不以官方分案方式進行。
九十四年5月,蔡啟文找到一名願出庭的證人,立即向朱朝亮報告,朱當時已調至台南地檢署,他即請蔡向當時也在辦徐案的台南高分檢楊治宇檢察官報告,徐維嶽案終於有具體證據,徐因向當事人收賄被收押、起訴、判刑。
蔡啟文證實朱說法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昨日表示,朱朝亮擔任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時,他當時任職該署,朱朝亮確有指示他協助查訪徐維嶽案,他密集查訪後找到一位證人,向朱朝亮回報,詳細時間他已記不得,不過當時朱朝亮已調為南檢檢察長,故指示他向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楊治宇報告。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