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經濟持續不景氣,失業者愈來愈多,但政府對失業者的救濟卻相對不足,不但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獲得補助,其子女更無法獲得學雜費減免,面臨生存困境。
近來各區公所常有失業者親自前來或是打電話詢問,希望在失業後,能夠申請中低收入戶,以便獲得些許補助,但因申請手續繁複,不但須具備無謀生能力證明,還得計算其不動產、銀行存款,須等待1個半月的審核時間,讓失業者失望而回。
此外,目前各學校也不再認定由村里長核發的「清寒證明」書,規定學生如果要申請減免學雜費,須由家長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但這些才剛失業的家長,根本不具備中低收入戶資格,遑論提出這些證明文件。
東區一位里幹事透露,日前每天約有4、5名失業者前來申請成為中低收入戶,卻都無法如願。一位大學生因為父親被裁員、家境陷入困境,瞞著家人到區公所來,想辦理中低收入戶證明,希望能拿到中低收入戶證明,以減少學雜費支出,區公所礙於規定,無法提供協助,令這位大學生失望而歸;另有一位中年失業民眾也來申請,得知上述規定後,氣得破口大罵政府無能,最後也只好忿忿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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