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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怨HOT檔案:機車霸佔汽車格 「經常嘛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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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新竹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停車管理員楊名說,這個問題很早就有收費員反映,一般他們都採取勸導的方式,請機車騎士移開車輛以免受罰,情形嚴重時才會報警處理。 (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 )

◆新竹市民陳志平投訴說,前幾天和朋友一起開車去北大路上的錢櫃唱歌,本來想錢櫃附近有幾個汽車停車格,路邊停車應該很方便,沒想到汽車停車格竟被幾部機車佔用停車,聽周邊商家說「經常嘛這樣」。

雖然錢櫃附近停車不是不方便,可是看到明明是汽車停車格卻放著機車,警察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停車收費員呢?他們又怎麼收費的?

《我來回應》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二組組長蔡元霖說,警察的權限僅能對路邊違停車輛做拖吊或舉發,無權處理停車場內的違停問題。

一般機車違停在「路邊」汽車停車格內,或是汽車違停在「路邊」機車停車格上,會被拖吊,或被罰款600元;可以按次連罰,且每兩個小時可逕行舉發一次。

但是機車如果是5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就只能停放在汽車停車格上,比照自小客車停車收費,每格停放一部;且這類重車若改停在一般機車格上反而算是違停。

他說,雖然目前新竹市區的機車拖吊作業,是以違停在紅線區的為主,黃線區為輔,但是違停在汽車停車格內,只要經人報案一樣會處理,就算拖吊小組正在執行其他更重要道路的整頓,也會改派轄區派出所員警到場照相逕行舉發。

◆新竹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停車管理員楊名說,這個問題很早就有收費員反映,一般他們都採取勸導的方式,請機車騎士移開車輛以免受罰,情形嚴重時才會報警處理。 (記者黃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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