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台灣要聞

現職警向離職警索賄 判12年

【大紀元9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北縣報導〕現職員警向離職員警索賄,被判重刑!

台北縣三峽警分局鶯歌分駐所前所長吳平貴與警員林盛雅,嫌離職員警董宗信開設的卡拉OK店依3節給3萬元公關費太低,要求改按月交付2萬元公關費,董無力負荷自首行賄,板橋地方法院依貪污罪判處吳平貴、林盛雅有期徒刑12年,董宗信與股東邱俊明自首獲免刑。

判決書指出,吳平貴自95年4月21日到96年1月2日擔任鶯歌分駐所所長,林盛雅自90年1月1日到95年11月26日擔任鶯歌分駐所警員,董宗信為三峽警分局離職員警,於95年6月與邱俊明合夥頂下鶯歌鎮育英街的「小天上」卡拉OK店,因該店無營業執照,擔心將來被警察臨檢查報罰鍰,由董宗信透過林盛雅向所長吳平貴允諾每逢3節送3萬元公關費,請求減少臨檢及查報次數。

95年的7月及10月的中秋節,邱俊明囑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將3萬元公關費裝在信封袋及菸盒裡交給林盛雅,之後林盛雅及吳平貴認為該店生意興隆,要求改按月交付2萬元公關費,否則將加強臨檢,董宗信認為要求金額過高無力負擔未答應,沒想到,鶯歌分駐所即在店前設臨檢點,造成顧客畏懼經營慘澹,董及邱2人遂自首行賄。

被控索賄的吳平貴、林盛雅辯稱被董設局陷害,但法官審酌關係人證詞及事證,認為索賄事證明確,依貪污罪各處12年徒刑。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