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五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為協助受災戶重建家園安定生活,以中美基金搭配銀行資金,辦理天然災害災區住宅修繕貸款,協助災民取得風災所需復建資金,最高申貸額度為新台幣200萬元。
經建會表示,該項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定存機動利率加1個百分點計息,現為3.725%,每一申請人申貸額度最高200萬元,償還期限最長可達20年(含寬限期3年)。
經建會表示,只要是民眾自有住宅遭受天然災害毀損,經銀行勘查屬實者皆可申貸,支用於災區民眾住宅重建或修繕等支出項目,其中並得以20萬元為限,購置日常生活必需配備,包括自用傢俱、家電及交通工具等。
經建會表示,受災民眾若有需要,可洽該案承貸銀行,包括台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灣銀行及三信商銀等各地分行。
經建會表示,各銀行聯絡窗口如下,土地銀行為(02)2348-3456,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2) 2311-8811,台灣銀行(02)2349-3456,三信商銀(04)2224-5161,經建會財務處(02)2316-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