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三日電)安徽一位農民從二零零四年起,在重慶市「收購」孩子組成八人乞討團,一年可賺人民幣八萬多元(新台幣約三十七餘萬元),日前遭當地檢察機關以「組織殘疾人、未成年人乞討罪」逮捕。
「重慶晚報」指出,小學畢業的沈成友二零零四年起帶著湖南籍一男子及家鄉一個未成年男子,在四川、重慶兩地的車站、碼頭、街頭巷尾乞討,一年下來「利潤」可觀。
沈成友食髓知味,回到老家「動員」老婆和未成年的兒子加入,此後幾人多次回到家鄉「收購」孩子,一時間形成六個未成年人加上兩個「撿」到的殘障人士,組成的八人「乞討團」。
沈成友制定嚴格的「乞討制度」,規定每天至少要討到幾百元,否則將受罰,乞討的錢必須上繳,不得「貪污」。而體罰方式包括不准進食、通宵罰跪罰站、針扎全身甚至拳打腳踢。
河南省信陽公安機關八月初接獲檢舉後逮捕沈成友,六個「乞討團」也因此解散各自返鄉。沈成友供稱,組織「乞討團」一年多,讓他「賺」了八萬餘元。